【12港人案】鄧棨然擬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還押至明年1.22答辯及求情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2/21 15:58

最後更新: 2023/12/21 16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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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棨然擬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,押後至明年答辯及求情。(資料圖片)

12港人案中被告之一鄧棨然在內地就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」服刑完畢後,早前被移交回港,鄧另涉於2019年在灣仔住所收藏汽油彈,分兩案被控1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,以及1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等,鄧今(21日)被解至區域法院提訊。辯方表示已與辯方達成答辯協議,被告將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,法官將案押後至2024年1月22日正式答辯及求情,妨礙司法公正案則押後至1月24日再訊。

被告鄧棨然(34歲)今就兩案應訊,被告於首案中被控1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,以及1項交替控罪,即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;被告另於次案中被控1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。

控方表示已與辯方就首案達成答辯協議,被告將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,至於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則於答辯時存檔法庭。辯方則申請將次案押後,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。

辯方未有保釋申請,法官將首案押後至2024年1月22日作答辯及求情,另將次案押後至2024年2月24日再訊,其間被告繼續還押。

控罪指,被告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,在香港,連同一個稱作「廢中」的人、一個稱作「恩典」(別名「大媽」、「姑媽」、「姑姐」或「Sister」)的人、一個稱作「Zizi」的人、喬映瑜、廖子文、鄭子豪、張俊富、張銘裕、嚴文謙、黃臨福、黃偉然、李子賢、郭子麟及其他人,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,即通過導致喬映瑜、廖子文、鄭子豪、張俊富、張銘裕、嚴文謙、黃臨福、黃偉然、李子賢、郭子麟、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,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/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。

控罪續指,被告於2019年9月在香港,串謀他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,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;及於同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一大廈單位,管有玻璃樽、乙醇及汽油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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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